切实改进作风 认真履职尽责 着力提升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实效

11-14 14:30  

2017年以来,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专项工作安排,持续转变工作作风,围绕相关代表反映的水利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办理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做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既是水利部门职责所在,也是促进湖北水利发展所需。水利厅坚持把办理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分管厅领导具体负责,安排部署办理工作,定期了解工作进展;厅办公室抓责任分解,做好统筹协调;各承办处室认真研究制定措施,按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办理工作;并通过抓处长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强化办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办理工作有序开展。

注重全程沟通,提高办理质量。坚持把沟通交流作为重要环节来抓,组织相关处室,深入实地了解情况,掌握问题症结,分析研判对策,并将工作打算同人大代表和当地水利部门进行深入交流。如今年在“将孝昌县列入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并加快推进实施的建议”“回头看”过程中,水利厅安排直属单位鄂北局有关负责同志赴孝昌县与建议人见面沟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协调会,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与此同时,积极到国家相关部委沟通汇报,推动鄂北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孝昌县卫店镇人民政府厉宝成等3名同志对此条建议办理“回头看”表示“满意”。

坚持效果导向,推动问题解决。在去年按要求完成“代表行动”涉及水利工作的12件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密切跟踪办理进展,结合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就其中需要“回头看”的7件意见建议,迅即召开专题督办会议,逐一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结合水利改革和扶贫工作一并研究部署。“回头看”的意见建议主要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灌区综合整治、水资源配置等方面,水利厅坚持分类施策,全力推动难点问题解决。一方面,加大对贫困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投入力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按照比其他非贫困县人均高200元的标准安排,2016年至2018年累计下达南漳县、保康县、神农架林区、通城县等4个贫困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投资共计9059万元,累计下达松滋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投资3828万元。另一方面,针对通城县云阁龙中型灌区综合整治问题,加强调研考察,做好项目指导和协调服务,纳入相关规划,积极协调争取相关资金。此外,水利厅还成立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沿线各级政府和设计单位有序开展鄂北二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下一步,水利厅将根据此次会议精神和王玲常务副主任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不断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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