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调查(下)

09-18 09:30  

不让群众说了白说、代表提了白提

——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调查(下)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王馨

目前,93件省级层面意见建议绝大多数得到有效办理,但还有10件要求相关单位进一步研究解决。这10件涉及易地扶贫搬迁、道路交通、医疗保障、金融扶贫等。

9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部分省直单位联席会议,要求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和改进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不能让“群众说了白说、代表提了白提”。

脚不沾泥,“键对键”替代面对面

“省直有关部门和你联系了吗?怎么联系的?见了面吗?”每到一处,调研组都会这样询问提出意见建议的人大代表。

代表的回答各不一样,有的说“联系了,但只是电话沟通”;有的说“来了位处长实地查看,临走给我打了电话”;有的说“委托本地有关部门和我对接”;有的干脆直言不讳“没联系,没见面”。

不看现场、不访代表、不问群众,个别省直部门就靠文件或者信函与代表“交流”,将办理工作变成了“纸上答复”。

调研组认为,这种“文来文往”,只有“键对键”、不见“面对面”的作风会导致办理工作效果打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了解民情、听取民意、汇聚民智、联系民心的过程,只有深入一线,脚沾泥、接地气,才能了解意见建议提出的原委与初心,才能更好地与人大代表释疑解惑,才能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

不实不细,把政策放在抽屉里

在某县,调研组根据人大代表建议提供的线索,就健康扶贫问题随机抽查了两户贫困户,其中一户名叫刘承浩。

刘承浩肝腹水、消化道出血等多病缠身,家中三口人主要靠救济生活。2017年3月22日至4月19日,刘承浩在市中心医院住院,共花费11万余元,其中政策内费用3.6万多元,政策内报销3.2万余元,报销比例未达到90%,主要原因是采用了多种不在报销名录内的进口药和有输血处置。同时,由于当地没有落实“一站式”报销规定,刘承浩家人为保证其治疗,贷款先垫付医疗费用,然后等报销费用下来后再偿还贷款,贷款3天增加利息支出100多元。

今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要求,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左右,大病、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左右,年度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实行“一站式”结算。《通知》还明确提出,这些政策适用于2014年以来扶贫部门认定的全部农村贫困人口。

“精准扶贫,贵在精准,重在精准,也难在精准。”调研组认为,刘承浩报销比例偏低,不能完全享受“9851”政策,这说明当地有关部门没有及时学习掌握《通知》精神,把政策放在抽屉里,执行时不切实际、不实不细,导致省政府出台的政策没有落地,贫困户的需求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代表要“补课”,建议质量需提升

代表建议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办理工作的效果。

调研组发现,有的新任县乡人大代表,受限于专业知识和工作范畴的局限,所提意见建议不够具体,显得笼统抽象。有的意见建议本身就超出了现行政策的有关规定,根本不具备办理条件。

比如,某镇人大主席团根据代表小组走访情况,提出将乡镇社区非农低保户危房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的建议。但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主要帮助居住在农村危房当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解决住房安全问题。有关部门回复,根据这一规定,乡镇社区非农贫困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政策,但可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如实施棚户区改造、申请公租房等。

调研组还发现,有些县级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缺乏有效梳理和把关。比如,有的县人大常委会直接在建议中提出:督促县级政府将有关管理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调研组认为,督促县级政府应当是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分内职责,不能当作建议提交。

调研组认为,各级人大代表、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立足法定权限,履行法定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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